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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提交证件
1、营业执照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2、法人身份证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3、法人代码证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4、抵押登记申请书(银行出具);
5、抵押合同;
6、用地证明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(土地出让金收据)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7、立项计划书;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8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9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10、建设施工许可证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11、建筑设计平面图;
12、建成后以商品房出售的,应提交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13、已投入工程款的验资证明(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);
14、评估报告;
15、董事会决议;
16、需要的其它证件。
二、办理程序
请到16号窗口办理
受理—收费—审核—审批
期限:7个工作日
三、收费标准
辽政办发(200193)号、《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件》
四、依据
《房地产法》、《房屋登记办法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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